姜某于1995年11月進入上海某拆遷公司工作。雙方自1999年1月1日起簽訂勞動合同,最后續(xù)簽至2008年12月31日止。2006年1月1日起,姜某每月工資由2000元/月調整為50000元/年。2007年1月1日姜某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約定姜某擔任總經(jīng)理助理工作,工資實行年薪制,全年50000元,先發(fā)90%,年終考核后再發(fā)10%。2008年1月1日,雙方又簽訂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的勞動合同,約定姜某基本工資按實際發(fā)放,未約定年薪工資。2008年1月至2008年4月姜某每月領取工資分別為2994.60元、3274.60元、2994.60元、2994.60元。 姜某擔任總經(jīng)理助理期間,兼任公司員工工資支付明細表的制作人、審核人,也是社會保險費繳納的具體經(jīng)辦人。2007年11月23日,上海市浦東新區(qū)社會保險事業(yè)管理中心因公司原申報城保參保人員工作性收入總額與城保人員全年發(fā)放工資總額審計結論不一致而向公司發(fā)出整改通知書,其中姜某原申報月平均工資性收入為4166元,調整后上年月平均實際工資性收入為3895.90元。而公司按4166元/月為基數(shù)為姜某繳納2007年度和2008年1月至2008年5月期間的社會保險費。但是,除了上述工資之外,2007年1月公司還支付了姜某2006年度年終獎40000元、2007年3月支付姜某2006年獎金15000元、2008年1月公司支付姜某年終獎30000元。 2008年5月13日,姜某以公司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由書面解除雙方勞動關系,姜某表示其提出的“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指公司2007年至2008年的社會保險費未足額繳納。
以勞動報酬和社保金的計算標準,下列選項中屬于勞動者解除合同理由的是()。
A.用人單位因主觀惡意而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B.未繳納社保金
C.未及時繳納社保金
D.未依法繳納社保金
您可能感興趣的試卷
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
A.3個月
B.4個月
C.5個月
D.6個月
剛從學校畢業(yè)的小張與某企業(yè)簽訂了一份6個月的試用期合同,但企業(yè)為了節(jié)省用工成本,并未與小張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準備在試用期合同滿后再決定是否正式聘用該小張。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
A.一個月
B.兩個月
C.三個月
D.四個月
最新試題
勞動規(guī)章制度要以()的方式向全體職工正式公布。
勞企協(xié)商的內容主要包括()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除考慮社保因素外,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等方面與全日制勞動者之間的差異。
通過()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應該是勞企雙方利益妥協(xié)和利益平衡的結果。
女職工“三期”是女職工()的合稱。
員工申訴的受理要點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從勞動力市場運行程序角度,可以把勞動標準整理為()
下列關于勞動合同續(xù)訂的方式中說法正確的是()
勞企協(xié)商中非正式協(xié)商的優(yōu)點有()
下列關于勞動關系協(xié)調人員的職業(yè)操守的說法正確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