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B.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C.用人單位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
D.用人單位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給予警告即可,不用支付其差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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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校學生
B.離退休人員
C.現役軍人
D.居民雇傭
A.年滿18周歲
B.具備民事行為能力
C.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符合用人單位招聘條件
D.勞動者未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A.審查勞動合同訂立時間
B.審查勞動合同書內容
C.審查訂立勞動合同的客體
D.審查勞動合同期限
A.勞動合同期限
B.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C.勞動報酬
D.勞動爭議處理方式
A.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
B.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
C.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D.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自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計算
最新試題
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條的規(guī)定,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則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
簡述勞動合同必備條款。
請從勞務管理角度分析該事件中各方處理不妥的地方,并給出規(guī)范勞務管理、防止極端群體性事件發(fā)生的建議。
在總承包企業(yè)承接京內勞務分包工程施工的勞務分包施工作業(yè)隊可以不參加勞務分包隊伍的綜合評價。
施工過程是指在施工現場對工程所進行的生產過程。
承包人應當根據勞務分包合同履行進度情況,于每月25日前在勞務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統上填報上個月相關合同履行數據。
簡述統計分析法。
并非所有在北京市范圍內施工的勞務分包隊伍都要進行普法維權教育并報主管部門備案。
不能認定為有效勞務分包合同的幾種情況是什么。
勞動安全衛(wèi)生是指勞動者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所得到的有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