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造于大城市市區(qū)的28層公寓,采用鋼筋混凝土剪力墻結構體系。平面為矩形,共6個開間,橫向剪力墻間距為8.1m,其中間的剪力墻的計算簡圖如下圖所示。在風荷載(標準值)作用下,試采用近似分析方法(將兩個墻肢視為一拉一壓,且其合力作用在墻肢的中心線上),估算每根連梁的平均支座彎矩設計值Mb最接近于()kN·m。橫向剪力墻的計算受力簡圖
A.±114
B.±126
C.±160
D.±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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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7981
B.154368
C.194018
D.202112
最新試題
《高規(guī)》4.6.6條規(guī)定,"按照現(xiàn)行國家規(guī)范《建筑結構荷載規(guī)范》規(guī)定曲10年一遇的風荷載取值計算的順風向和橫風向結構頂點最大加速度不應超過表4.6.6的限值",請問,這個"結構頂點最大加速度"該如何求算?
假定作用于100m高度處的風荷載標準值wk=2.1kN/m2,又已知突出屋面小塔樓風剪力標準值ΔPn=500kN及風彎矩標準值ΔMn=2000kN.m,作用于100m高度的屋面處。設風壓沿高度的變化為倒三角形(地面處為0)。在地面(z=0)處,風荷載產(chǎn)生傾覆力矩的設計值最接近于()kN.m。
確定高度100m處圍護結構的風荷載標準值最接近于()kN/m2。
《高規(guī)》的7.2.8條,公式很多,感覺無從下手,請問該如何理解?
由桁架上永久荷載、活荷載和吊車荷載產(chǎn)生的柱腳最大彎矩設計值MA應為()kN·m。計算時對效應的組合不采用《建筑結構荷載規(guī)范》(GB50009-2012)第3.2.4條的簡化規(guī)則。
計算得頂層的彈性層間位移θe,8=()。
《高規(guī)》6.2.5條規(guī)定,框架梁端部截面組合的剪力設計值式中,Mb1、Mbr分別為梁左、右端逆時針或順時針方向截面組合的彎矩設計值。當抗震等級為一級且梁兩端彎矩均為負彎矩時,絕對值較小一端的彎矩應取為零。我的問題是:(1)這里的"負彎矩"如何理解?(2)計算Mb1、Mbr時已經(jīng)考慮了地震組合,即已有重力荷載代表值的效應在內(nèi)了,為什么還要再加上vGb?(3)作用效應組合有許多種,公式中的Mb1、Mbr是不是要求為同一個組合?
采用《建筑結構荷載規(guī)范》(GB50009-2012)第3.2.4條的簡化規(guī)則,計算在四種荷載下柱腳A處的最大彎矩設計值MA應為()kN·m。
《高規(guī)》3.3.13條是對"剪重比"的要求,其中,對于薄弱層,要求A乘以1.15的增大系數(shù)。該規(guī)范的5.1.14條,規(guī)定豎向不規(guī)則的薄弱層的水平地震剪力標準值要乘以1.15。這不是相當于,對于豎向不規(guī)則的薄弱層,剪重比驗算時左、右都乘以了一個1.15嗎?3.3.13條的1.15倍好像不起作用了呀?
《高規(guī)》中涉及的內(nèi)力調(diào)整很多,能否總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