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申請撤銷涉外仲裁裁決時,當事人可以以申請人沒有得到指定仲裁員或者進行仲裁程序的通知為理由;而在申請撤銷國內(nèi)仲裁裁決時,則不能以此為理由
B.在申請撤銷涉外仲裁裁決時,當事人可以以由于其他不屬于被申請人負責的原因未能陳述意見為理由;而在申請撤銷國內(nèi)仲裁裁決時,則不能以此為理由
C.申請撤銷涉外仲裁裁決的法定情形僅僅涉及程序性問題;而申請撤銷國內(nèi)仲裁裁決的法定情形所涉及的范圍更廣,不僅僅包括程序性問題
D.申請撤銷涉外仲裁裁決的法定情形所涉及的范圍更廣,不僅包括程序性問題,還包括實體證據(jù)以及仲裁員在仲裁過程中索賄受賄等違背職業(yè)道德的行為的內(nèi)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