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tǒng)計調查的方法,一般可分為四種,即直接觀察法、報告法、采訪法和通訊法。
最新試題
訴訟參加人具體可分為哪幾種?
財政活動的基礎
發(fā)行國債的目的有哪些?
前臺帳號(Front Accont)
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chǎn)租賃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及應納稅的計算方式是?
財政的職能有?
團隊主帳(Group Master Account)
客人帳號(Guest Account)
財政預算的概念?
稅務行政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