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18周歲的趙某為了讓經(jīng)商的父親多給自己一些零花錢竟將自己的左手小指齊根部剁下,裝在信封里,并讓孫某將信封送到趙家樓下的食雜店,讓店主交給趙的父親。隨后孫某按趙某的意思給趙的父親打電話:“你的兒子已經(jīng)被我們綁架了,拿50萬元來贖人,千萬不要報警,否則你就等著收尸吧。”趙某立即報案,警方迅即將趙某和孫某抓獲。趙某的行為是否構(gòu)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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