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1)中國公民A、B、C、D4人共同出資設立了一家有限責任公司。四股東在公司章程中認繳的出資額為300萬元,首期繳納80萬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其余的出資。其中A以專利權出資,該專利權作價70萬元,股東B以機器設備出資,其作價金額為40萬元,四位股東的貨幣出資共有80萬元。該公司章程規(guī)定,股東不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利潤,按章程規(guī)定進行分配。該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fā)現股東B的機器設備出資實際價值為30萬元,于是,其他股東要求B補交該差額。但股東B現有到期債務30萬元無力清償。
(2)該有限責任公司經過幾年的發(fā)展,其公司的凈資產已經達到900萬元,經公司股東會討論通過,擬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3)如果該股份公司成立1年以后,股東C將其持有的股份95萬股轉讓給E。該股份公司經過幾年發(fā)展,獲準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募集之后該股份公司的股本總額達到人民幣3000萬元(每股面值1元)。后該股份公司股票獲準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4)根據該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該上市公司年度內擬發(fā)生的對外擔保金額預計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的30%,應當由公司股東大會討論,作出決議。該公司與關聯企業(yè)發(fā)生關聯關系時,由董事會全體董事的過半數討論通過。

該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是多少萬元?其首期繳納的出資數額是否合法?股東A專利權出資是否合法?股東B的出資屬于何種行為?應如何解決?公司章程規(guī)定股東不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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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問答題A、B國有企業(yè)與另外11家企業(yè)擬聯合組建設立“春回大地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春回大地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內容為:公司股東會除召開定期會議外,還可以召開臨時會議,臨時會議須經代表1/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10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監(jiān)事提議召開。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工商行政管理機構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規(guī)定的關于召開臨時股東會議方面的不合法之處。經全體股東協商后,予以糾正。2005年2月,春回大地公司依法登記成立,注冊資本為1億元,其中A以工業(yè)產權出資,協議作價金額1500萬元;B出資2000萬元,是出資最多的股東。公司成立后,由A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東會會議,設立了董事會。2005年4月,春回大地公司董事會發(fā)現,A作為出資的工業(yè)產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價額,為了使公司股東出資總額達到1億元,董事會提出了解決方案,即:由A補足差額;如果A不能補足差額,則由其他股東按出資比例分擔該差額。公司經過一段時間的運作后,經濟效益較好,董事會制定了一個增加注冊資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將公司現有的注冊資本由1億元增加到1.5億元。增資方案提交股東會議論表決時,有8家股東贊成增資,8家股東出資總和為6000萬元,占表決權總數的60 %;有5家股東不贊成增資,5家股東出資總和為4000萬元,占表決權總數的40%。股東會通過了增資決議,并授權董事會執(zhí)行。2005年5月,春回大地公司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依法成立了北國分公司。北國分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違反了合同約定被訴至法院,對方以春回大地公司是北國分公司的總公司為由,要求春回大地公司承擔違約責任。春回大地公司是否應替北國分公司承擔違約責任?說明理由。
2.問答題A、B國有企業(yè)與另外11家企業(yè)擬聯合組建設立“春回大地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春回大地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內容為:公司股東會除召開定期會議外,還可以召開臨時會議,臨時會議須經代表1/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10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監(jiān)事提議召開。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工商行政管理機構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規(guī)定的關于召開臨時股東會議方面的不合法之處。經全體股東協商后,予以糾正。2005年2月,春回大地公司依法登記成立,注冊資本為1億元,其中A以工業(yè)產權出資,協議作價金額1500萬元;B出資2000萬元,是出資最多的股東。公司成立后,由A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東會會議,設立了董事會。2005年4月,春回大地公司董事會發(fā)現,A作為出資的工業(yè)產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價額,為了使公司股東出資總額達到1億元,董事會提出了解決方案,即:由A補足差額;如果A不能補足差額,則由其他股東按出資比例分擔該差額。公司經過一段時間的運作后,經濟效益較好,董事會制定了一個增加注冊資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將公司現有的注冊資本由1億元增加到1.5億元。增資方案提交股東會議論表決時,有8家股東贊成增資,8家股東出資總和為6000萬元,占表決權總數的60 %;有5家股東不贊成增資,5家股東出資總和為4000萬元,占表決權總數的40%。股東會通過了增資決議,并授權董事會執(zhí)行。2005年5月,春回大地公司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依法成立了北國分公司。北國分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違反了合同約定被訴至法院,對方以春回大地公司是北國分公司的總公司為由,要求春回大地公司承擔違約責任。春回大地公司股東會作的增資決議是否合法?說明理由。
3.問答題A、B國有企業(yè)與另外11家企業(yè)擬聯合組建設立“春回大地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春回大地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內容為:公司股東會除召開定期會議外,還可以召開臨時會議,臨時會議須經代表1/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10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監(jiān)事提議召開。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工商行政管理機構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規(guī)定的關于召開臨時股東會議方面的不合法之處。經全體股東協商后,予以糾正。2005年2月,春回大地公司依法登記成立,注冊資本為1億元,其中A以工業(yè)產權出資,協議作價金額1500萬元;B出資2000萬元,是出資最多的股東。公司成立后,由A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東會會議,設立了董事會。2005年4月,春回大地公司董事會發(fā)現,A作為出資的工業(yè)產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價額,為了使公司股東出資總額達到1億元,董事會提出了解決方案,即:由A補足差額;如果A不能補足差額,則由其他股東按出資比例分擔該差額。公司經過一段時間的運作后,經濟效益較好,董事會制定了一個增加注冊資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將公司現有的注冊資本由1億元增加到1.5億元。增資方案提交股東會議論表決時,有8家股東贊成增資,8家股東出資總和為6000萬元,占表決權總數的60 %;有5家股東不贊成增資,5家股東出資總和為4000萬元,占表決權總數的40%。股東會通過了增資決議,并授權董事會執(zhí)行。2005年5月,春回大地公司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依法成立了北國分公司。北國分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違反了合同約定被訴至法院,對方以春回大地公司是北國分公司的總公司為由,要求春回大地公司承擔違約責任。春回大地公司董事會作出的關于A出資不足的解決方案的內容是否合法?說明理由。
4.問答題A、B國有企業(yè)與另外11家企業(yè)擬聯合組建設立“春回大地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春回大地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內容為:公司股東會除召開定期會議外,還可以召開臨時會議,臨時會議須經代表1/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10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監(jiān)事提議召開。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工商行政管理機構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規(guī)定的關于召開臨時股東會議方面的不合法之處。經全體股東協商后,予以糾正。2005年2月,春回大地公司依法登記成立,注冊資本為1億元,其中A以工業(yè)產權出資,協議作價金額1500萬元;B出資2000萬元,是出資最多的股東。公司成立后,由A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東會會議,設立了董事會。2005年4月,春回大地公司董事會發(fā)現,A作為出資的工業(yè)產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價額,為了使公司股東出資總額達到1億元,董事會提出了解決方案,即:由A補足差額;如果A不能補足差額,則由其他股東按出資比例分擔該差額。公司經過一段時間的運作后,經濟效益較好,董事會制定了一個增加注冊資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將公司現有的注冊資本由1億元增加到1.5億元。增資方案提交股東會議論表決時,有8家股東贊成增資,8家股東出資總和為6000萬元,占表決權總數的60 %;有5家股東不贊成增資,5家股東出資總和為4000萬元,占表決權總數的40%。股東會通過了增資決議,并授權董事會執(zhí)行。2005年5月,春回大地公司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依法成立了北國分公司。北國分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違反了合同約定被訴至法院,對方以春回大地公司是北國分公司的總公司為由,要求春回大地公司承擔違約責任。春回大地公司的首次股東會議由A召集和主持是否合法?為什么?
5.問答題A、B國有企業(yè)與另外11家企業(yè)擬聯合組建設立“春回大地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春回大地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內容為:公司股東會除召開定期會議外,還可以召開臨時會議,臨時會議須經代表1/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10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監(jiān)事提議召開。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工商行政管理機構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規(guī)定的關于召開臨時股東會議方面的不合法之處。經全體股東協商后,予以糾正。2005年2月,春回大地公司依法登記成立,注冊資本為1億元,其中A以工業(yè)產權出資,協議作價金額1500萬元;B出資2000萬元,是出資最多的股東。公司成立后,由A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東會會議,設立了董事會。2005年4月,春回大地公司董事會發(fā)現,A作為出資的工業(yè)產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價額,為了使公司股東出資總額達到1億元,董事會提出了解決方案,即:由A補足差額;如果A不能補足差額,則由其他股東按出資比例分擔該差額。公司經過一段時間的運作后,經濟效益較好,董事會制定了一個增加注冊資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將公司現有的注冊資本由1億元增加到1.5億元。增資方案提交股東會議論表決時,有8家股東贊成增資,8家股東出資總和為6000萬元,占表決權總數的60 %;有5家股東不贊成增資,5家股東出資總和為4000萬元,占表決權總數的40%。股東會通過了增資決議,并授權董事會執(zhí)行。2005年5月,春回大地公司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依法成立了北國分公司。北國分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違反了合同約定被訴至法院,對方以春回大地公司是北國分公司的總公司為由,要求春回大地公司承擔違約責任。春回大地公司設立過程中訂立的公司章程中關于召開臨時股東會議的規(guī)定有哪些不合法之處?說明理由。

最新試題

有限責任公司作為資合兼人合的公司,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不再需要經過股東會決議,但其股東轉讓股權受到一定法律限制。

題型:判斷題

證券法的主體不包括()。

題型:單項選擇題

萬象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股東大會,董事長、副董事長因故均不能出席會議,于是董事會指定由董事甲主持會議,但是出席會議的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對此有異議,故推舉股東乙主持會議,而出席本次會議的最大股東丙認為其他股東的做法是對其大股東的不尊重,認為應由自己主持會議。監(jiān)事會認為股東大會主持人發(fā)生爭議,將影響股東大會如期召開和公司的決策行為,于是決定由監(jiān)事會主持該次股東大會。你認為股東大會應由()主持。

題型:單項選擇題

春回大地公司的首次股東會議由A召集和主持是否合法?為什么?

題型:問答題

根據公司法的規(guī)定,下列各項中,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必須經代表2/3 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的事項有()。

題型:多項選擇題

該股份公司股東C向E轉讓股份的行為是否合法?請說明理由。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數額最多是多少?該股份公司是否具備上市條件?股東A、B、D、E四位股東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是否可以轉讓?為什么?

題型:問答題

《公司法》規(guī)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yè)投資,可以成為對所投資企業(yè)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賦予公司更大的經營自由。

題型:判斷題

某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股本總額為4000萬元,董事會有12名成員,根據《公司法》 的規(guī)定,該公司在2個月內召開監(jiān)時股東大會的情形有()。

題型:多項選擇題

變更后的股份公司的股本總額是多少?為什么?是否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條件?

題型:問答題

為了保障立法宗旨的實現,充分發(fā)揮會計法的作用,會計法規(guī)定了如下基本原則,合法性原則和()。

題型:單項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