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案情簡介:張某系某市鐵路公安分局民警。一日中午到飯館吃飯。鄰桌兩伙人爭吵,繼而動手。張某欲上前制止。此時兩伙中的一人從口袋里掏出刀子,將對方一人扎傷。張某見狀,即從腰間抽出手槍,準(zhǔn)備捉拿此人。打架的人見有警察,便高喊“警察來了”,眾人作鳥獸散。張某即拎槍追之。由于追拿心切及吃飯的人眾多,桌椅橫七豎八,張某一不小心,腿被桌子絆了一下,一跤摔在地上,手也隨之碰在地上,只聽到兩聲槍響,子彈打在水泥地上,反彈起來打在一名旁觀者王某腿上,將其打傷。后王某找張某要求賠償。本案中,張某的行為是公務(wù)行為,還是個人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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