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被告人崔某,1980年12月生。1997年5月7日晚在一路口搶走了下班女工李某的提包,后被路過群眾抓獲,扭送到附近的某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認為這是公安機關管轄的案件,告訴群眾應將其扭送到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公安人員認為崔某符合拘留條件,遂在辦理了法律手續(xù)后將其拘留。公安局于5月16日向檢察機關提請批準逮捕崔某,但未獲批準。公安機關認為這一決定是錯誤的,于是向檢察機關提出復議;同時認為崔某態(tài)度惡劣,隨時可能逃跑,而且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拘留最長期限為37天,因此盡管崔某多次提出應當釋放,一直未予批準。直至6月3日檢察機關做出維持不批準逮捕的復議決定后,公安機關才為崔某辦理了取保候審將其釋放。該案于8月20日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人民法院受理后認為,應對崔某實施逮捕,于是派法警將其逮捕。在不公開審理過程中,崔某嫌法院為其指定的律師辯護不力,拒絕其繼續(xù)辯護,要求自行辯護獲得合議庭批準。法庭審理認為崔某構成搶奪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請說出案例中公、檢、法機關行為的不當之處,并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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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多項選擇題王某16歲,在一起重傷害案中被打成重傷,下列哪些人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A.王某的母親
B.王某的哥哥
C.替王某住院交納部分醫(yī)藥費的李某
D.王某的老師

4.多項選擇題下述各項人員中,哪些可能在附帶民事訴訟中依法負有賠償責任?()

A.沒有被迫究刑事責任的共同致害人
B.應當對被告人的行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單位
C.應當對被告人的行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個人
D.成年被告人的近親屬

5.多項選擇題下列選項中,可以執(zhí)行有期徒刑的機關包括()。

A.監(jiān)獄
B.看守所
C.未成年犯管教所
D.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