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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shù)美侵笡]有合法根據(jù),取得不當利益并造成他人損失的法律現(xiàn)象。
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的或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對他人的事務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行為。
A.過錯原則
B.過錯推定原則
C.無過錯原則
D.公平原則
最新試題
《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的理念體現(xiàn)在()
小華在超市購買了一個杏花公司生產(chǎn)的電熱水壺,在燒水的過程中,該電熱水壺突然爆炸,導致小華受傷。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甲無證駕駛一輛無牌摩托車,正常行駛過程中為躲避前面乙駕駛地逆行的貨車而急速轉彎,撞上了旁邊的土堆,受了重傷。后交警大隊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書說明,對于該交通事故,甲乙各負百分之五十的責任。同時查明,該土堆是丙違規(guī)堆積的砂石,若無土堆,則甲不會受那么重的傷。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侵權責任為位于《民法典》的最后一編,具有兜底的作用,至此《民法典》形成了“民事主體——民事權利——民事行為——民事責任”四位一體的立法體例。從權利本位視角來看,侵權責任編屬于護權法,即侵害了民事主體的合法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當具備下列哪些事由時,行為人可以減輕侵權責任或者不需要承擔侵權責任()
甲牽著貓在小區(qū)散步,突然貓掙脫繩子咬傷了6歲的乙,為治療乙花費了2萬元。后甲得知,乙的母親當時正在和別人聊天。乙的母親未盡到監(jiān)護義務,應當減輕甲的責任。
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屬于環(huán)節(jié)污染責任的一般免責事由,受害人過失則可以減輕加害人的環(huán)境污染責任。
公平原則是指是在加害人和受害人雙方對損害的發(fā)生均沒有過錯,而又無法律規(guī)定可資適用無過錯責任的情況下,由裁判機關根據(jù)公平原則在加害人與受害人兩方之間合理分配損失的規(guī)則。
甲到超市購物,保安表示必須存包后才能進入超市,甲因為趕時間只好存包。過后甲越想越覺得自己的人格尊嚴受到了侮辱,認為保安此舉就是覺得自己是小偷,一起之下,一紙訴狀將該超市告上了法庭,要求超市承擔侵權責任。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下列選項中甲的行為構成侵權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