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0月,甲市郊區(qū)奶牛場在乙市與乙市飼料公司簽訂一份易貨公司。甲市郊區(qū)奶牛場以1:1比例用玉米子兌換飼料公司的胡麻餅作牛飼料,雙方貨物均不得有霉變、攙假。雙方還約定,飼料公司送貨到奶牛場倉庫,同時運回等量的玉米子。如甲市奶牛場無玉米子則由擔保人丙市乳制品廠按每公斤3元給付貨款。合同簽訂后,乙市飼料公司自10月10日至11月20日送胡麻餅50噸。甲市奶牛場用25%胡麻餅配料喂奶牛后,牛群出現(xiàn)中毒現(xiàn)象。雖經全場獸醫(yī)及工作人員全力搶救,病情和中毒范圍得到控制,但仍有部分奶牛和牛犢死亡。奶牛場會同動物檢疫站、市衛(wèi)生防疫站及公證部門和乙市飼料公司負責人,對死牛剖檢和取樣,最后確認中毒原因為胡麻餅中攙雜菜子餅,由于菜子餅中含異硫氰酸脂高于允許量3倍,致牛死亡。經核算,由于牛群中毒,給奶牛場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1990年12月,乙市飼料公司到甲市奶牛場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運回對方未交付的20噸玉米子,但甲方奶牛場堅決拒絕交貨,同時提出要求飼料公司賠償因牛群中毒造成的經濟。退回未使用的40多噸胡麻餅。乙市飼料公司以胡麻餅攙有菜子餅屬正常比例范圍,不同意賠償。1991年1月5日,甲市奶牛場在本市郊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委托常虹律師為訴訟代理人,授權委托書注明為“全權代理”。同年1月10日,乙市餅料公司在不知奶牛場已起訴的情況
下在乙市鐵西區(qū)人民法院以甲市奶牛場違約為由也提起訴訟。鐵西區(qū)人民法院收案后,認為本案無管轄權,便將案件移送甲市中級人民法院。甲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爭議額未達到中級人民法院收案標準為由,將案件交給本市郊區(qū)人民法院審理。郊區(qū)人民法院發(fā)現(xiàn)此案與奶牛場起訴的案件基于同一事實,當事人也相同,便裁定駁回乙市飼料公司的起訴。飼料公司答辯時提出反訴,認為奶牛場違約。甲市郊區(qū)人民法院將奶牛場列為原告、將乙市飼料公司列為被告,經調解,雙方達成和解協(xié)議,由飼料公司賠償經濟損失,退回剩余胡麻餅給飼料公司;被告同時撤回反訴原告違約的請求。承辦該案的審判員張軍在雙方就協(xié)議主要條款訂立并簽字后,要求雙方在空白的送達回執(zhí)上簽字,并言明:法院隨后制作的調解書內容與協(xié)議一致,待調解書起草打印后馬上送達給雙方。原告委托代理人常虹及被告法人代表表示同意,并把送達日期填寫為調解當日。3日后,當原告法人代表收到調解書時,認為調解書中有關事實認定有錯誤,便到法院找審判員張軍,提出了自己的意見,并要求重新開庭審理,不同意再調解。張軍告訴原告法人代表,如對調解書有意見可以申訴,原告法人代表表示,事已至此,只好收下調解書,不再申訴。
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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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
A.原告增加訴訟請求的
B.被告提出反訴的
C.其它法院移送來的同一原告、被告的
D.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的
A.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口頭起訴
B.如為被告,可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30日內提出答辯狀
C.有權申請不公開審理案件
D.有權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回避申請
A.等待當事人是否上訴,當事人在上訴期內均不上訴的。一審法院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處理
B.立即作出補充裁定,撤銷原判決,作出新判決
C.當事人在上訴期內上訴的,一審法院可以提出原判決有錯誤的意見,報送二審法院
D.當事人在上訴期內上訴的,一審法院即將案卷材料報送二審法院,而不應對一審判決作出任何意見表示
A.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
B.開庭審理完6個月內審結
C.遇有特殊情況經批準可延長3個月
D.遇有特殊情況經批準可延長6個月
A.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起訴不符合法定條件而不予受理
B.人民法院對于已受理的案件,認為不符合法定起訴條件而駁回起訴
C.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后,認定原告的民事請求不成立而駁回起訴
D.在審理過程中,出現(xiàn)了應當中止或終結訴訟的情況,人民法院欲中止或終結訴訟
最新試題
和解屬于自力救濟的糾紛解決機制。
誠信原則,是指法院、當事人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在審理民事案件時必須公正、誠實和善意。
甲公司向A區(qū)法院申請執(zhí)行乙公司拖欠的貨款100萬元。執(zhí)行中,雙方達成和解協(xié)議,乙公司用一座倉庫抵債并為甲公司辦理倉庫過戶手續(xù),協(xié)議達成后,乙公司將倉庫交付甲公司使用但不辦理過戶手續(xù)。關于本案的下列表述,哪些是不正確的?()
陪審制度,是指審判機關吸收法官以外的公民參與案件審判活動的制度。
下列對未出生胎兒當事人能力的表述正確的是()。
關于民事執(zhí)行制度的下列說法,哪些是正確的?()
下列對審判公開的理解,錯誤的是()。
下列對法人住所地的理解,正確的有()。
陳某向區(qū)法院申請執(zhí)行,責令趙某支付拖欠的借款100萬元。執(zhí)行程序中,因趙某無資金可供執(zhí)行,區(qū)法院根據(jù)陳某的申請將趙某的一套二居室住房查封,趙某認為區(qū)法院查封自己的該住房是違法的,區(qū)法院審查后裁定駁回了趙某的異議。此后孫某向區(qū)法院提出執(zhí)行異議,稱趙某已將該二居室住房賣給自己,且自己已經付清房款,區(qū)法院裁定中止對該二居室住房的執(zhí)行。陳某決定提出執(zhí)行異議之訴。關于本案的下列表述,哪些選項是不正確的?()
可以提起公益訴訟的機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