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統(tǒng)計法 2、共變法 3、控制比較 4、研究步驟:假設-推測-檢驗
第一,對個人來說是外在的。 第二,強制性的力量。 第三,普遍性。
迪爾凱姆界定社會事實的目的,是為了讓社會學獲得獨特的研究對象,以使其脫離哲學的羈絆。
“社會事實,由外在于個人但又具有控制個人的強制力的行為方式,思維方式和感覺方式構成的”。
最新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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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看待后現(xiàn)代理論的學術價值及其對社會學理論發(fā)展趨勢的影響?
如何評價杜爾克姆在社會學史上的地位和作用?
試述20世紀30年代美國社會學的研究特點。
為什么社會學中心由歐洲移向美國?
默頓是如何發(fā)展功能分析方法的?
如何認識社會沖突理論與馬克思主義階級斗爭學說的本質區(qū)別?
辯證沖突論的特點是什么?
恢復后的蘇聯(lián)社會學特點是什么?
試分析蘇聯(lián)社會學“三層次論”的結構體系及形成的社會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