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趙某和李某簽訂合同,將自己的房屋以10萬元的價格賣與李某,李某當(dāng)即交付了價款,趙某將房屋交付給李某,5天后,趙某又將此些房以15萬元的價格賣給了王某,并與王某一起去辦理了過戶登記,趙某要求李某騰房,但遭到拒絕。
請問,本案中,李某對該房屋是否具有所有權(quán),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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