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活動中誠信缺失的表現有() ①保險代理人只談收益,不談風險,對一些重要條款不作明顯提示或說明; ②投保人在投保時對保險標的情況未做全部的如實告知; ③保險公司之間簽訂自律協議,并相互督促執(zhí)行; ④保險公司在核保、理賠過程中嚴格實行“寬進嚴出”原則。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關于保險代理人的告知義務,正確的說法有() ①向客戶客觀、全面、準確介紹有關保險產品與服務的信息; ②向客戶如實告知所屬機構名稱、營業(yè)場所、性質和業(yè)務范圍等; ③向客戶介紹不同保險公司的不同產品的區(qū)別與特點; ④對自身所引起的信息誤導、誤傳不承擔責任。
A.①②③④ B.①③④ C.①②③ D.②③④
保險活動中的誠信缺失主要體現在() ①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對保險消費者的誠信缺失; ②保險消費者對保險公司的誠信缺失; ③保險公司之間的誠信缺失; ④保險代理人對保險公司的誠信缺失。
A.①②③④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②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