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要物合同,是除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是指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經(jīng)對方同意即能產生法律效果的合同.
①在是否適用同時履行抗辯權方面不同;②在風險的負擔上是不同的;③因一方的過錯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
是當事人雙方互負對待給付義務的合同.
最新試題
標的物風險責任負擔
融資租賃合同
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
客運合同
買賣不破租賃
下列哪些合同既屬于雙務合同,又屬于有償合同?()
試用買賣
樣品買賣
居間合同
束己合同、涉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