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案例分析題】2012年8月25日,甲向乙借款10萬元,并用自己的一輛汽車抵押,但沒有辦理抵押登記。9月3日、5日,甲分別向丙、丁借款10萬元。同樣以該汽車抵押,并分別于9月7日、8日辦理了抵押登記。9月15日,甲向戊貸款10萬元,他用該汽車抵押,但沒有辦理抵押登記。戊要求甲在提供其他擔保,甲的好友己交給戊一份文書,表明自己愿意為甲和戊的借款合同作保證人,戊收下后未作任何表示。甲在8月29日將該車租給了庚,租期2個月,每月租金15000元。9月20日,甲將汽車以48萬元的價格出賣給王某,王某首期付款20萬元,尾款28萬元5日內(nèi)支付,汽車待租期屆滿時交付。此事,甲均未征得乙、丙、丁、戊同意。10月1日,甲的各項借款均已到期,但甲均未償還,乙、丙、丁、戊訴至法院,法院對該汽車采取了限制措施,并將該汽車已抵押的事實通知了承租人。后戊感到抵押權(quán)訴訟過程繁瑣并且費用過高,因此在訴訟過程中撤訴,并且對甲表示放棄抵押權(quán)。關(guān)于甲的汽車上各抵押權(quán)實現(xiàn)的先后順序,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A.①乙、②丙、③丁
B.①丙、②乙、③丁
C.①丁、②丙、③乙
D.①丙、②丁、③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