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預應力鋼筋混凝土屋架如下圖所示。已知集中荷載P=GK+QK,靜載GK=10.5kN(包括構件自重),活載QK=9.6kN。提示:活載標準值大于4.0kN/m2,計算屋架桿件內(nèi)力時不考慮節(jié)點次應力的影響。
在靜載和活載共同作用下,上弦桿S1的內(nèi)力設計值最接近于()kN。
A.134.83
B.140.20
C.145.57
D.15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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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預應力鋼筋混凝土屋架如下圖所示。已知集中荷載P=GK+QK,靜載GK=10.5kN(包括構件自重),活載QK=9.6kN。提示:活載標準值大于4.0kN/m2,計算屋架桿件內(nèi)力時不考慮節(jié)點次應力的影響。
在靜載和活載共同作用下的支座反力設計值RA最接近于()kN。
A.60.30
B.75.24
C.76.36
D.78.12
某預制的鋼筋混凝土簡支空心板,截面形狀尺寸如下圖所示?;炷翉姸鹊燃墳镃30,鋼筋為HRB400,γ0=1.0??缰凶畲髲澗卦O計值Md=3.6×108N·mm,采用綁扎鋼筋骨架,設一層受拉主筋,受拉邊緣至鋼筋重心的距離as=40mm。
框架—剪力墻結構底層某剪力墻肢b×h=250mm×3000mm,采用C40混凝土,設靜載作用下此墻肢的軸向壓力標準值NDK=3180.2kN,活載作用下此墻肢的軸向壓力標準值NLK=573.8kN,則此墻肢的軸壓比為()。
A.0.242
B.0.262
C.0.294
D.0.339
A.12
B.15
C.24
D.30
某鋼筋混凝土偏心受壓柱,正方形截面,混凝土強度等級C50,四角各配置125(HRB400級),每邊各配置3(HRB335級),則此鋼筋混凝土偏心受壓柱的截面相對界限受壓區(qū)高度ξb為()。
A.0.518
B.0.544
C.0.550
D.0.614
A.240
B.280
C.292
D.325
最新試題
若按配有螺旋箍筋的柱計算,箍筋用Φ12@50,縱向受壓鋼筋用1825,As′=8835.72。柱的承載力Nu最接近()kN。
某小偏心受拉構件,截面為250mm×200mm,對稱配筋,每側配置420。在進行裂縫寬度計算時,‰采用《混凝土規(guī)范》公式(8.1.2-1)計算,其中的。這里的Azs,規(guī)范解釋為"受拉區(qū)縱向非預應力鋼筋截面面積",由于小偏心時全截面都受拉,是不是Azs應取為820?公式中還用到σssk,,8.1.3.1條對Azs的解釋為"對偏心受拉構件,取受拉較大邊的縱向鋼筋的截面面積"。感覺兩個Azs的含義好像不同。如何理解?
若已知梁的短期效應剛度Bs=29732.14kN·m2,按荷載效應的標準組合計算的跨中彎矩值Mk=90kN·m,按荷載效應的準永久組合計算的跨中彎矩值Mq=50kN·m,梁受壓區(qū)配有218的鋼筋,則跨中撓度最接近于()mm。
偏心受壓構件對稱配筋時,若已經(jīng)算出χ<2α’s,則需要按Ne′=fyAzs(h0-α’s)求出Azs,這時,是否還要驗算《混凝土規(guī)范》的公式(7.3.4-2)?我看施老師書上沒有做這個驗算(見2006年版"應試指南"例5.3.7),如果驗算了,書上計算的配筋恰好不滿足公式(7.3.4-2)。
《混凝土規(guī)范》7.3.4條第2款規(guī)定:當計算中計入縱向普通受壓鋼筋時,受壓區(qū)的高度應滿足本規(guī)范公式(7.2.1-4)的條件;當不滿足此條件時,其正截面受壓承載力可按本規(guī)范第7.2.5條的規(guī)定進行計算,此時,應將本規(guī)范公式(7.2.5)中的M以Ne’s代替,此處,e’s為軸向壓力作用點至受壓區(qū)縱向普通鋼筋合力點的距離;在計算中應計入偏心距增大系數(shù),初始偏心距應按公式(7.3.4-4)確定。我對此的疑問是,如何保證此時受拉區(qū)鋼筋的應力能達到fy?不滿足公式(7.2.1-4)時,只說明這時的壓力N非常的小,這時候受拉區(qū)鋼筋的應力σzs很可能達不到^,如果在7.2.5把σs按fy取,結果應該是偏不安全的。
《混凝土規(guī)范》的10.9.1條,"錨筋層數(shù)影響系數(shù)αr"的取值與錨筋層數(shù)有關,但是,層數(shù)如何理解?比如,圖2-1-6中,錨筋層數(shù)應該算是多少呢?
如何理解《荷載規(guī)范》附錄B中樓面等效均布活荷載的確定方法?
關于《荷載規(guī)范》,有下面的問題:(1)樓面活荷載為什么要折減?(2)該規(guī)范4.1.2條第1款應如何理解?其原文如下:1設計樓面梁時的折減系數(shù):1)第1(1)項當樓面梁從屬面積超過25m2時,應取0.9;2)第1(2)~7項當樓面梁從屬面積超過50m2時應取0.9;4)第9~12項應采用與所屬房屋類別相同的折減系數(shù)。
對于《混凝土規(guī)范》的表3.3.2,有兩個疑問:(1)構件制作時預先起拱,用公式f≤flim驗算撓度時,是公式左邊減去起拱值,還是右邊7(2)表下注4指出:"計算懸臂構件的撓度限值時,其計算跨度l0按實際懸臂長度的2倍取用"。如何理解?
《混凝土規(guī)范》表11.4.17中根據(jù)軸壓比確定λv時,是取實際的軸壓比還是軸壓比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