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后二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B.法官從人民法院離任后,不得擔任原任職法院及其下級法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C.檢察官的近親屬不得擔任該檢察官所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D.法官從人民法院離任后,其配偶、子女可以擔任原任職法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A.法官應當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如果與本案當事人委托的律師有親朋、同學、師生、曾經(jīng)同事等關系,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應當自行申請回避,是否回避由本院院長提請審判委員會決定 B.法官應當嚴格執(zhí)行公開審判制度,依法告知當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師本案審判的相關情況 C.法官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同時擔任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和同一審判庭的庭長、副庭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 D.法官不得為當事人推薦、介紹律師作為其代理人、辯護人,或者暗示更換承辦律師,或者為律師介紹代理、辯護等法律服務業(yè)務,并且不得違反規(guī)定向當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師提供咨詢意見或者法律意見
A.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以及上訴和抗訴的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進行 B.人民法院審判案件,實行兩審終審制 C.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fā)現(xiàn)在認定事實上或者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必須提交審判委員會處理 D.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受上級人民法院監(jiā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