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敬業(yè)和李弭夫婦有三個子女,即長子陶宏業(yè);次子陶宏齊和女兒陶宏枚。1990年10月3日陶宏業(yè)和張莉結婚,1992年11月生一孿生兄弟陶剛;陶強。陶宏業(yè)和張莉于1994年離婚,雙方協(xié)商陶剛;陶強由陶宏業(yè)撫養(yǎng),張莉負擔部分撫養(yǎng)費。1996年陶宏業(yè)因病去世,其全部財產折合人民幣3萬元。陶宏業(yè)死亡后,陶剛;陶強由其母親張莉撫養(yǎng),但陶宏業(yè)財產仍然由李弭保管沒有分割。1998年陶敬業(yè)死亡,其死亡時夫妻共同財產折合人民幣1萬5千元整。李弭;陶宏齊;陶宏枚;張莉對如何分割財產發(fā)生爭議。則:
陶宏業(yè)的遺產應該如何分割?您可能感興趣的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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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997年12月的意思表示可以構成繼承權的拋棄
B.3月15日的意思表示可以構成繼承權的拋棄
C.4月5日的意思表示可以構成繼承權的拋棄
D.上述任何一次意思表示均可構成繼承權的拋棄
A.乙的女兒基于代位繼承可以取得龔某的遺產
B.丙的兒子基于代位繼承可以取得龔某的遺產
C.乙的女兒基于轉繼承可以取得龔某的遺產
D.丙的兒子基于轉繼承可以取得龔某的遺產
A.被繼承人生前未與他生訂立遺贈撫養(yǎng)協(xié)議或者已經訂立的遺贈撫養(yǎng)協(xié)議無效
B.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先于遺囑人死亡的
C.被繼承人生前未立下遺囑;遺囑無效或者遺囑未處分的遺產部分
D.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權;喪失繼承權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
A.趙某遺產應全部由甲來繼承
B.甲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參加繼承
C.趙某之弟盡管是第二順序繼承人,但對趙某盡了主要撫養(yǎng)義務,所以應該適當分給其遺產
D.甲和乙如果放棄繼承,趙某之弟方有機會參加繼承
A.對被繼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經濟來源的
B.雖然未對繼承人生活提供經濟來源,但經常來探望
C.對被繼承人在勞務方面給予重要扶助的
D.為被繼承人籌辦喪事的
最新試題
導致父母子女關系終止的法定原因有()
當事人請求法院撤銷其婚姻的訴訟時效期限與我國民法規(guī)定的訴訟時效相同。
血親的配偶包括()
夫妻間一方單獨以他方違反忠實義務為由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以受理。
父母對子女的撫養(yǎng)教育責任到子女成年時為止。
王強是王遠的堂兄,王麗是王遠的姨表妹,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guī)定,王強和王麗是可以結婚的。
當事人現(xiàn)在的婚姻狀況如果屬于無效婚姻條件的,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婚姻無效。
一方要求離婚,須持經單位調解無效的證明,人民法院才可以受理。
外國法中,非婚生子女可通過認領和準正的方式取得婚生子女的身份。
在我國,如女方懷孕后流產,人民法院認為她的身體狀況各方面許可,可以受理男方的離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