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元合同當事人一方將債權債務一并移轉給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地繼受這些債權債務。
又稱債務承擔是指基于債權人、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達成的協(xié)議將債權移轉給第三人承擔。
是指合同債權人通過協(xié)議將其債權全部或部分地妝容給第三人的行為。
是指因債務人實施減少其財產(chǎn)的行為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行為的權利。
是指法律為泛指因債務人的財產(chǎn)不當減少或不增加而給債權人的債權帶來損害,允許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或代位權,以保護其債權。
最新試題
標的物風險責任負擔
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
運輸合同
樣品買賣
束己合同、涉他合同
技術咨詢合同
分期付款買賣
買賣不破租賃
客運合同
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