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訴訟時效進行中,因法定事由的發(fā)生,推翻了1訴訟時效存在基礎,因此使已進行的期間全歸于無效,訴訟時效重新起算。
又稱為代理權的終止,是指嗲利潤與被代理人之間的代理關系消滅。
最新試題
確認之訴
保存行為
分出
集體所有權
重大修繕
限制物權
恢復原狀的請求權
按份共有人的外部關系
拾得遺失物
所有權的收益權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