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被保險人依法承擔的公眾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是指權利人向保險人投保債務人信用風險的一種保險。
是指再保險接受人將分入再保險的一部分或全部又轉嫁給其他再保險人的一種行為或做法,以便分散風險,保持經(jīng)營成果的穩(wěn)定。